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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资讯!康达新材: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3-05-09 20:06:11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0


(相关资料图)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公司

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3年4月15日、2023年4月29日刊登了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和《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

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3 年 5 月 9 日

司会议室;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 65,131,2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1.3263%。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92,8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304%。

通过现场的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

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5,131,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21,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09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85%。

  表决结果通过。

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131,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21,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09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8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表决结果通过。肖国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表决结果通过。杨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5,19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3%;反对 29,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2%;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5,131,2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 99.8577%,当选。

  其中,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2,121,613 票,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 95.8093%。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5,131,2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 99.8577%,当选。

  其中,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2,121,613 票,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总数的 95.8093%。

  前述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当选后,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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